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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7:48:1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光云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光云科技签订了保荐协议,明确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未发生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及其董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诺的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光云科技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相关制度,上述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规要求,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光云科技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以保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了信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息披露制度。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云科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光云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期限内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截至本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或其控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人员未发生
11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及其控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经核查,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光云科技存在该等事项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14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未发生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该等情况
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未发生
15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该等情况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上市
16 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
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云科技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围绕着大商家战略,从各个维度不断延伸,全力为大商家SaaS战略提速,相关业务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在产品功能稳定实现的条件下,公司及时进行政策调整,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大精细化管理,使得公司人效提升显著。同时,公司针对在研项目加大研发力度,研发投入有一定上升。公司相关投入主要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用户产品体验、完善公司整体产业布局,相应投入和产出期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应投入产生的效益将逐期兑现,公司仍然存在亏损风险。
公司未来能否持续成长,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
等因素。市场规模的变化、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新市场需求的培育等因素均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发生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下滑或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培育和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电商SaaS行业作为新经济的代表,用户需求变化快,商业模式创新频繁,需要持续的技术创新及产品的不断迭代开发。
1、把握行业趋势的风险
随着用户需求的日益丰富化、多样化,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紧跟市场变化,及时把握技术发展动向,相关技术研发能够跟上行业发展趋势。但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技术及产品趋势,开发符合市场变化特点的新产品,或者对市场变化把握出现重大偏差,未能及时作出调整,将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竞争力。
2、研发失败风险
为进一步维持领先地位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公司将在大中型电商SaaS产品、跨平台电商SaaS产品及公司尚未布局的细分类目产品(如营销中台产品、数据中台等产品)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上述新SaaS产品能否成功取决于公司对平台规则和新进入垂直细分领域的深入理解,能够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并针对痛点开发出贴近客户的解决方案。如果公司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则可能导致产品研发失败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经营风险
1、电商平台依赖风险
公司所处电商SaaS行业主要在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开展,该等平台掌握了大量的电子商务相关资源,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上述电商平台针对入驻平台服务市场的服务提供商制定了收益分成、日常运行收费等规则。若电商平台对收益分成和收费规则向不利于服务提供商的方向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模式变更的风险
公司为更好地满足电商商家的运营需求,丰富产品矩阵,近年来针对大中型电商商家的运营特点推出了快麦ERP、深绘美工机器人、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跟单宝等SaaS产品。与公司此前电商SaaS产品主要在电商平台服务市场推广运营方式有所不同,快麦ERP、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等产品更贴近传统SaaS的运营模式,更偏重线下的营销推广,需要在前期投入较多的渠道建设成本和营销费用,其收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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