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3 17:08:4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同意上述风险评估报告。
3、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朱凤山、吴娜、朱义军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