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2 16:39: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自常州腾龙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或“公司”)2023 年 1 月 11 日
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后,承继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腾龙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 号)核准,腾龙
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8,555,25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2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594,316,296.7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88,018.60 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228,278.1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8 月 26 日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5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号 金金额 额
1 波兰汽车空调管路扩能项目 16,193.75 9,727.02
2 安徽工厂年产 150 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 5,500.00 5,538.92
理管路系统项目
3 广东工厂年产 150 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 6,000.00 6,125.41
理管路系统项目
4 欧洲研发中心项目 887.38 556.23
5 腾龙股份本部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500.00 1,510.61
6 湖北工厂年产 50 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3,000.00 3,027.59
管路系统项目
7 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 837.21 1,283.16
8 马来西亚年产 50 万套汽车热管理管路系 9,013.29 600.00
统、配套硬管及 4000 吨汽车用铝管项目
9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5,391.20 15,391.20
合计 58,322.83 43,760.14
注 1:上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暨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并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实施“马来西亚年产 50万套汽车热管理管路系统、配套硬管及 4000 吨汽车用铝管项目”。
注 3:变更后的“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变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变更投资规模。
注 4:“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差额主要为该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的利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7,999.19 万元(含利息并扣
除手续费,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2,000.00 万元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余额7,700.00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已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
险,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腾龙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欣 刁阳炫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