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0 19:10:07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该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晓磊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潘丽凤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晓磊,女,198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朱晓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晓磊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丽凤,女,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支持工程师,高级研发支持工程师,现任公司高级研发测试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潘丽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丽凤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