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乔治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0 18:08:26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8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 588 号商务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线上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临时请假,会议经过半数董事选举由副董事长周姜姜女士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 105 人,代表股份 87,467,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0,461,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95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17,005,8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7,962,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56,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17,005,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8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86,392,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17%;
反对 91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0%;弃权1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8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188%;反对 91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77%;弃权 1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池方燃已回避表决。
同意 15,728,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915%;
反对 1,989,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79%;弃权467,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06%。
同意 15,505,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241%;反对 1,989,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0735%;弃权 467,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5%。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86,084,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92%;
反对 976,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0%;弃权406,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79,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21%;反对 976,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42%;弃权 406,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见证律师:张乐天、丁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 8 月 21 日刊登的《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