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14 18:00:42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009号公告。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增加 50,000万元,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变更为150,000万元。
二、增加额度后的委托理财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5、决议有效期:投资期限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保持一致,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金融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