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13 18:21:4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 00280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翔 邓微薇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
电话 0991-3792613 0991-3792613
电子信箱 xjts@xjtsscm.com xjts@xjtssc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93,233,699.31 606,080,861.19 -1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10,911.23 13,603,362.93 -4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817,104.55 10,396,614.46 -5.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3,588,975.16 112,812,491.55 -245.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27 0.1251 -41.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27 0.1251 -41.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 2.41% -0.8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17,160,173.51 837,597,220.95 2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8,015,310.68 513,426,134.26 0.8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8,77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25% 47,040,000 0 质押 19,600,000
王普宇 境内自然人 4.13% 4,494,000 3,370,500 质押 3,500,000
胡晓玲 境内自然人 3.86% 4,200,191 4,200,191 质押 4,200,000
魏巍 境内自然人 2.20% 2,387,538 0 不适用 0
王治星 境内自然人 1.33% 1,446,372 0 不适用 0
魏娟意 境内自然人 1.22% 1,327,251 0 不适用 0
马永强 境内自然人 1.08% 1,175,700 0 不适用 0
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胜凤凰启航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其他 1.00% 1,085,937 0 不适用 0
毛幼聪 境内自然人 0.76% 826,900 0 不适用 0
肖瑶 境内自然人 0.67% 732,497 0 不适用 0
王普宇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直接持有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8.87%的股权;通过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9.18%的股权,合计持有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8.05%的股
致行动的说明 权。是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王普宇先生和胡晓玲女士系夫妻关系,胡晓玲女士直接持有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08%的股
权。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肖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32,497 股,合计持
情况说明(如有) 有公司股票 732,497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