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07 17:34:5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核查意见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以下审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27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111,2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97%。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52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