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5 18:19:16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期间,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8.40 元/股),已经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2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
亿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第二
年 0.8%、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2%、第六年 2.5%,采用每年付
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2.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正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 月 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7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正裕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14.21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正裕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 9.8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1-039、2022-033、2023-028)。
二、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8.40 元/股),已经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
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9.88 元/股),则本次“正裕转债”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正裕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