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01 20:04:33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资格的 212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871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50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7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64%。其中,首次授予 1,01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授予 254.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4、授予登记人数: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为 215 人,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的激励对象为 55 人。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 3.00 元。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年-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注 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定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为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量化激励对象的绩效,设置绩效系数区间,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性,实现对处于相同考核等级项下的激励对象进行差异化激励,督促激励对象尽力提高绩效水平。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F 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将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综合得分 考核等级 解除限售比例
90 分以上 A 【100%,90%】
81-90 分(不含) B 【89%,80%】
71-80 分(不含) C 【79%,70%】
51-70 分(不含) D 【69%,50%】
10-50 分(不含) E 【49%,10%】
10 分以下 F 0%
注:解除限售比例一栏为既定考核等级下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上下限区间,包含上下限值。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在相应考核年度内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E 的,则视为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步修订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