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24 18:07:14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118048 转债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
审议程序:已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
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不含税)人民币7,110,905.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89,094.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18 号《验证报告》。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投入的金额 投入的金额
1 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 131,519.62 49,000.00 49,000.00
测试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2,288.91
合计 134,519.62 52,000.00 51,288.91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升整体业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亦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