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03 20:49:53
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上证公告(股退)【2024】 041 号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
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上述情形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
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2.1 条和第 9.2.7 条
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本所决定终止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 条、第 9.2.9 条和第 9.6.1 条的
规定,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公
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予以
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
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
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
以转让。
如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
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