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决议
公告时间:2024-06-27 18:44:2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基于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熊焰韧 杨向宏 卜新平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