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26 22:30:54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4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6 日(周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周三)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新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李文、副总经理何有立、独立董事张轩铭、江涛因公缺席),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1 名,代表股份 1,902,441,3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46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71,540,1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481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30,901,16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365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和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30,911,8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65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94,241,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90%;反对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04%;弃权12,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711,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220%;反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43%;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4,241,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0%;反
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4%;弃权 12,40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711,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220%;反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43%;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4,241,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0%;反
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4%;弃权 12,4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711,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220%;反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43%;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4,241,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0%;反
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4%;弃权 12,4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711,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220%;反对 8,18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43%;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4,414,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81%;反
对 8,00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7%;弃权 22,40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885,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745%;反对 8,0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88%;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永新、鲁忠芳、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85,349,60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910%;反对 7,982,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62%;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906,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809%;反对 7,98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23%;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0,602,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77%;反
对 11,826,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16%;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9,072,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4223%;反对 11,826,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739%;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4,430,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89%;反
对 8,00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7%;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900,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791%;反对 8,0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88%;弃权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1,717,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07%;反
对 20,633,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6%;弃权 90,5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0,187,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373%;反对20,633,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53%;弃权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4,402,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74%;反
对 8,01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4%;弃权 22,4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87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707%;反对 8,016,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26%;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1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同意 1,894,346,8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45%;反
对 8,08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817,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539%;反对 8,0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24%;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4,346,8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45%;反
对 8,08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12,40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817,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5539%;反对 8,0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24%;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4,966,6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15%;反
对 17,462,3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79%;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3,437,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192%;反对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