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26 19:10:2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6 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共同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未直接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
3、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提升投资者信心。
2、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股份下限(元) 增持股份上限(元)
赵力宾 董事长 3,000,000 6,000,000
黄筱赟 董事兼总经理 3,000,000 6,000,000
王朝晖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000,000 6,000,000
李敏 副总经理 500,000 1,000,000
朱良意 副总经理 500,000 1,000,000
合计 10,000,000 20,000,000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 3 个月内实施(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
8、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