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19 19:19:35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商股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0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就《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主营业务。年报显示,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31 亿元,同比增长
0.79%。分行业看,百货、超市、家电行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8.39 亿元、20.98 亿元、8.94 亿元,同比变动 1.81%、-12.74%、42.48%,毛利率分别为 50.07%、6.62%、15.08%,家电行业毛利率持续下滑。分地区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各地区毛利率为 22.56%-63.96%不等,同比变动最高达 6.98%,最低为-4.53%,均差异较大。此外,公司报告期内新增门店 3 家,闭店 6 家,截至报告期末共有自有物业门店 41 家,租赁门店 66 家。
请公司:(1)分行业列示近两年各项业务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模式、竞争格局、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收入及成本结构等,并说明各行业板块毛利率水平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是,请说明具体原因并分析合理性;(2)结合各主要地区的具体业务类型、销售模式、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等,说明各地区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近两年各行业新增门店以及存量主要门店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门店坪效、开业时间等,以及门店关闭的影响,分析说明各行业、各地区收入及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分行业列示近两年各项业务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模式、竞争格局、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收入及成本结构等,并说明各行业板块毛利率水平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是,请说明具体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大商股份主要业务类型为商品零售,可细分为百货、超市、电器三种行业,业务模式主要为经销、联销及租赁。
经销业务是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入库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将采购订单的货款结算给供应商,公司自行承担库存风险,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销售收入全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并按照先进先出法结转相应成本。经销业务主要集中在百货行业的化妆品以及电器、超市,毛利率相对较低。
联销业务是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待公司将商品销售给顾客后按合同约定账期及联销扣率结算,不承担存货风险,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毛利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确认销售成本,销售毛利率为 100%(不考虑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
租赁业务是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期限及金额收取租金,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考虑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租赁业务毛利率为 100%。
上述业务模式下的毛利率差别较大。因此,公司在按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统计时,上述业务模式在行业和地区的占比不同将直接造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毛利率差异。
竞争格局:在购物中心和电商平台多重冲击下,公司积极扩大餐饮、影院等娱乐休闲项目面积,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消费体验,基本维持了百货业务的毛利率水平略增。在超市业务中,特别是公司的超百一体店铺中的超市承担低价促销引流集客的功能,且公司因高毛利生鲜商品占比小,特别是东北地区三四线城市中,当地超市凭借其本土优势和灵活生鲜直采策略对公司超市消费者分流,致超市毛利水平较低。电器业务与行业内专业平台及大型电器连锁相比,公司电器采购面临更高的成本压力,低端电器机型在线上平台的销售更为活跃,对公司实体电器业务造成冲击,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公司开展较多的让利促销,压缩了毛利空间。
主要客户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为商品零售,客户较为分散,大多为个人消费者,消费时不统计客户信息,无法掌握所有客户的年度累计消费金额,零售顾客单次消费金额较小,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过高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整体看,2023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3,588.52 万元,2022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24,256.95 万元,均
为向关联方批发,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2023 年前 5 名客户
客户(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442.44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257.98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3,954.69
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67.88
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65.53
2022 年前 5 名客户
客户(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138.64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854.30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2,726.55
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35.31
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02.15
主要供应商情况:按全额法采购金额排序,2023 年公司整体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8,920.46 万元,2022 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42,663.00 万元,公司不存在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过高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前 5 名供应商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前 5 名供应商
行业 年度 供应商 是否为关联方/ 采购金额
具体关联关系
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否 52,642.37
周大福珠宝金行(沈阳)有限公司 否 45,263.50
2023 年 深圳前海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否 30,569.32
重庆福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否 20,302.37
公司 周生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否 20,142.90
整体 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否 35,215.15
周大福珠宝金行(沈阳)有限公司 否 44,216.14
2022 年 深圳前海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否 29,206.49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否 17,538.53
重庆福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否 16,486.69
周大福珠宝金行(沈阳)有限公司 否 45,263.50
深圳前海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否 30,569.32
2023 年 重庆福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否 20,302.37
周生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否 20,1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