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南:关于为中山锦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5 20:47:43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24-09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山锦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 403.1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
权益的 436.9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2021 年公司子公司中山锦泽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山锦泽”)向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借款 50,000 万元,期限 36 个月,公司子公司江阴苏
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中山锦泽 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50,000 万元(详见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关于为淮南兴
南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目前有关借款余额 27,000
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 24 个月,担保期限相应延长,担保金额相应调整,
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 2023 年 11 月 18 日和 12 月 5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 是否
被担保方 权益 最近一期 已担保 可使用 担保 占公司最近 已担保 可使用 可使用担保额 关联
比例 资产负债 金额 担保额度 金额 一期股东 金额 担保额度 度审议情况 担保
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权益比例 (万元) (万元)
中山锦泽 33% 68.88% 27,000 984,237 注 27,000 2.93% 27,000 957,237 注 2023 年第四次 否
临时股东大会
注 1: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已担保金额和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 2:为中山锦泽提供的担保为已有担保期限延长,前后已担保金额不变。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山锦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西区翠沙路 39 号之一臻汇公馆 2 幢 511 房之二
法定代表人:张树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60.78 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
路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 年末 151,482.16 104,712.33 46,769.83 2023 年度 0 -5,581.69 -4,212.38
(经审计) (经审计)
2024 年 3 月末 2024年1~3月
148,624.05 102,379.66 46,244.39 (未经审计) 0 -711.50 -525.44
(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子公司江阴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中山锦泽 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27,000 万元。
2、保证范围:中山锦泽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403.1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 436.9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 71.3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 77.37%;对外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 133.00 亿元,涉及诉讼
的金额 90.55 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