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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阳科技:鼎阳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4-29 16:13:32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十五、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 4 栋 3 层
邮编:518101
电话:0755-26616618
邮箱:zqb@siglent.com
联系人:刘厚军、王俊颖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5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 1 栋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轲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2、《关于变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并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 1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鼎阳科技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3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 4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55,260,811.3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244,792,063.18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8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59,200,01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0,096,016.7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0.23%。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鼎阳科技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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