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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26 22:54:52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 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 2023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509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婵娟
联系电话:0533-3580577
传 真:0533-3585698
电子邮箱:ir@yarward.com
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337”,投票简称为“亚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亚华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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