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18 20:14:00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 155 号帝景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1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368,079,69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8.467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353,601,92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77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股份 14,477,7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9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15,932,4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63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8,065,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7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18,6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6%。
公司独立董事韩世君先生、赵旭强先生、倪一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8,065,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7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18,6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6%。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67,767,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12,02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620,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1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12,0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2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84%。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8,065,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7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18,6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6%。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8,076,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29,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67,985,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5%;
反对 79,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弃权 14,7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38,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98%;反对 79,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73%;弃权 14,7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9%。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易峥先生、叶琼玖女
士、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1,246,25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32,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1,223,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373%;
反对 6,703,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12%;弃权 152,60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076,3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674%;反对6,70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748%;弃权 152,6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8,831,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875%;
反对 9,247,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2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684,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554%;反对9,247,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8,079,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932,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8,831,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875%;
反对 9,247,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2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684,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554%;反对9,247,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8,079,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