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世君)
公告时间:2024-02-26 22:06:11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列席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韩世君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
间 见的类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3 年 2 月 25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3 年 7 月 28 日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同意
六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023年间,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韩世君 ______________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