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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华勤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赛雄)

公告时间:2024-04-24 18:46:02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赛雄
作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华勤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赛雄先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11月1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赛雄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于清华大学学习现代应用物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1 年 7 月
至 1998 年 10 月于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销售主管;199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产品线副总监、干部部部长及后备干
部系主任;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从事自由职业,担任企业管理顾问;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7 月于宁德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20 年 11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股东大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召开次数 次数
胡赛雄 8 8 0 0 3 3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了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日常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结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制度、财务状况、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的形式表决权,促使董事会的决策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电话、会谈、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采取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交流。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和汇报,对本人提出的疑问能够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有效地配合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结构、技术创新、组织和领导力、财务状况、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帮助公司针对组织成长、中高层的股权激励,针对不同岗位和不
同级别的员工激励给出不同的参考策略,并在管理、财务和业务等多方面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发表了客观中立的独立意见,并积极对管理层以及董事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出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定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董事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补选,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各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情形。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员聘任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查阅了相关责任部门提交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及总额,认为本年度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该等薪酬水平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基于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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