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6-01-12 20:40:28
京沪高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曾辉祥为会议召集人。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综合服务
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
议》,有利于公司与国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且《综合
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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