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30 20:53:50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 1 号院 1 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
心 14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颖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31 人,代表股份325,968,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448%。
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4,522,06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5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6 人,代表股份 41,446,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8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0 人,代表股份 41,457,22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9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冯玫律师、汪若歆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030,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2%;
反对 88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7%;弃权 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19,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72%;反对 88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82%;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070,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43%;
反对 3,841,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59,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82%;反对 3,841,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672%;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070,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42%;
反对 3,842,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7%;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59,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75%;反对 3,842,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679%;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065,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28%;
反对 3,84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5%;弃权5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5869%;反对 3,84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742%;弃权 5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27,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17%;
反对 3,791,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2%;弃权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16,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54%;反对 3,791,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456%;弃权 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0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53%;
反对 3,807,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1%;弃权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95,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850%;反对 3,807,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847%;弃权 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16,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82%;
反对 3,797,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9%;弃权5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4,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80%;反对 3,797,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594%;弃权 5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067,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33%;
反对 3,846,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1%;弃权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56,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07%;反对 3,846,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790%;弃权 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16,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83%;
反对 3,797,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1%;弃权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5,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89%;反对 3,797,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608%;弃权 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6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7%;
反对 945,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0%;弃权 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58,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16%;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