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30 16:54:17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5-临 04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或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铁物建龙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科技”)为中国铁物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建龙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在北京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为上述授信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属于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事项,且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担保审批情况
为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公司整体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2025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 1.5 亿元,其中公司为建龙科技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前担 2025 年预计 本次使用 含本次公告已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使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 中铁物建龙供
有限公司 应链科技有限 51% 2.01% 0.00 15,000 3,060 3,060 11,940 0.32% 否
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事项,且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铁物建龙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 22-7 号
4.法定代表人:曾巍
5.注册资本:176,470,588.00 元
6.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船舶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报关业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建龙科技 51%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建龙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12 月31日 2025年9 月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461 17,763
负债总额 244 357
其中:流动负债 244 357
银行借款 0 0
净资产 18,217 17,407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5年1-9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330 4,149
利润总额 117 -1,08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铁物为建龙科技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中铁物建龙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本金金额:最高金额 3,060 万元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担保责任的范围。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告是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建龙科技其他股东也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建龙科技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
效地对其经营和财务、履约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上述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 0,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余额为 1100 万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