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12-29 19:53:19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4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6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8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8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9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13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13
八、结论......21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上市公司/长安汽车/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分析报告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章程》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公司 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认购方,为长安
汽车的间接控股股东
辰致集团/控股股东 指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为长安汽车的控股股东
深蓝汽车 指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长安汽车的子公司
长安科技 指 重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安汽车的子公司
股东会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分析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深化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流合作,让创新科技发展成果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率先确立了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接续制定面向 2020 年和 2035 年产业发展规划,得益于国家前瞻性的产业规划和政策布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高增长,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未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将持续增长,由此带来的能源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2014 年至 2024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由 7.48 万辆增长至 1,286.59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67.33%。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的市场渗透率为 25.60%,提前三年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的“到 2025 年新能源新车销量达到销售总量 20%左右”发展目标,2024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40.9%,展现出新能源汽车市场强大的发展动能和巨大的需求潜力。未来,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还将持续提升。
数据来源:中汽协、Wind
3、汽车产业加速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开启智能汽车时代
近年来,随着 5G 通信、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升级,越来越看重汽车带来的科技附加值,对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和交互性的需求不断增加。传统汽车产业开始向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转型,汽车由传统的交通出行工具,进化为以新能源为基础、智能化深度融合的数智新汽车,为用户提供更综合更全面的服务。智能驾驶逐渐成为消费者购车的主导因素,智能化技术能力和搭载应用已成为车企竞争的核心要素。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该等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新能源产品谱系,加大对天枢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平台的研发,提升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实力。
1、深入推进新能源、智能化战略,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面对未来汽车产业的变革趋势,公司于 2017 年开启“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深入推进新能源“香格里拉”、智能化“北斗天枢”、全球化“海纳百川”三大计划和“新汽车 新生态”战略,
集资金将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智能化等方面的投入,助力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践行建设汽车强国的使命要求。
2、丰富新能源产品谱系,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科技研发、智能化测试等核心业务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推出多款新能源产品,涵盖轿车、SUV 等多种车型,极大丰富公司新能源产品谱系,同时加大对天枢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平台的研发,助力公司提升新能源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巩固现有市场地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长安汽车将重点解决目前制约发展的业务痛点,打造科研设计高地及智能化测试试验基地,满足项目造型设计资源需求,支撑智能化战略落地,加强设计、智能化测试等核心系统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3、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有所降低,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亦将进一步增强。
4、大股东为公司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5 年 7 月,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央企汽车集团中国长
安汽车正式成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全额认购,大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一方面为公司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有助于夯实公司稳健经营发展基础,另一方面体现了大股东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进而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号
1 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 909,547.00 450,000.00
2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 173,117.00 150,000.00
项目
合计 1,082,664.00 60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具有局限性
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将会产生较高的财务成本。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借助债务融资,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整体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财务费用将会侵蚀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有较好的可规划性和可协调性,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使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长安汽车。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范围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