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2 18:11:39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10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0.4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190%。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规定禁售期:自每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日起六个月内,各激励对象单个交易日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该期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 20%,激励对象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将其转让所得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激励对象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233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0,144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3、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 1.41 元。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9、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11、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
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