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中钢国际《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公告时间:2025-12-10 16:18:4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上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为股东大会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上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 http://wltp.cninfo.com.cn)。
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
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
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
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一)证券发行;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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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
更、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 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
(十)投资总额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依
公司章程应当进行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
(十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十二)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
项。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
情形,股东大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删除条款。
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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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及表决程序。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的投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
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简称、投票时间、投票议案、议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
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
第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发布股东大 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以公告方式进行催告。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
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
损失。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应当在网络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
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之前(不含当日)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订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 股份数量等内容。
类别、股份数量等内容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
交易日。
第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 删除条款。
应当在交易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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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对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
投票简称。公司的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第十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
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十一条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深交所为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
称,投票简称由公司向深交所申请;
(二)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如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
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
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 删除条款。
董事,则 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
类推;
(三)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
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
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四)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五)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需表决时,可以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
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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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第十二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第十一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三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 第十二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
密码”。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四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五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删除条款。
更改投票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
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新增条款。 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