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5 18:33:20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55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12 楼 1220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靖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1 人,代表股份 235,755,0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6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 3 名,代表股份 177,305,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75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58,449,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5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审议情况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5,461,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3%;反对 285,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69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14%;反对 285,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55%;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张向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孙爱国先生、陈文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修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235,428,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6%;反对 3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2,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166%;反对 3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52%;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修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235,423,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2%;反对 3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656,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62%;反对 3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52%;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修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35,435,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3%;反对 310,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770%;反对 310,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23%;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7%。
表决结果:通过
(2.04)修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235,425,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2%;反对 31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658,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63%;反对 31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04%;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3%。
表决结果:通过
(2.05)修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 235,428,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6%;反对 3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2,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166%;反对 31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52%;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国靖律师、王霞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璟开意字 2025008-2 号)。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