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1-14 18:36:42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2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 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钟美瑞先生为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陈志武先生为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5 年 11 月 15 日《证券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0)、《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101)。
3.有关说明
议案 1、议案 3、议案 4 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 2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邦股份”)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
本人出席恒邦股份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
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