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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张江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1-13 20:09:3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11 月 24 日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
一、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准时出席会议。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持股凭证。
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五、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六、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但应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说明其持股数,并提供发言提纲;若股东委托他人参加股东大会,请在委托书上写明是否授权发言,否则秘书处有权拒绝其发言。股东有权就大会议案提出问题,提问以书面形式提请秘书处或由场内工作人员转交。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 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 “弃权”。
九、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一名监事会成员、两名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十、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一楼碧波厅AB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2、审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3、股东发言
4、推选监票人,与会股东就议案进行表决
5、大会表决
6、宣布表决结果
7、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8、会议结束

张江高科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免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以下为《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注: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条款的删除和新增会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在不涉及其他实质修订的情况下,前述变动将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2022 年 9 月版) 修订稿(2025 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意设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设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 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营业执照号 3100001004128。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632162。
第九条 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管理人员。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审计师、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总会计师以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并认定为高 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利用张江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引领、汇
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积极吸 聚、共生”核心理念,张江高科致力于推动国收国内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致力 家战略核心承载区、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张于建设全国一流的高科技产业园区;采用科 江科学城的建设与发展;前瞻布局投资硬核科学管理,树立上市公司优良的国际国内形象, 技企业,通过全链条专业服务推动创新成果转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使全体 化与产业能级跃升,丰富空间载体产品提升产
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城融合深度。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共生
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树立国有资本创新典范。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有同等权利。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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