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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7:28:18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关联方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南京”)根据资金筹划安排,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关联方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张家港”)根据资金安排,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
理控股股东所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接受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委托管理 MATHESON ENERGY PTE. LTD.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马森南京、马森张家港)(以下合称“马森能源”)的经营活动。
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公司拟为马森南京、马森张家港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一峰回避表决。在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
大厦 850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良杰
注册资本 66302.9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能源节约、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应用;危险化学品的
进出口业务和转口贸易、批发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按审批部门的审批以及许可
证所列范围经营);高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资产托
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转口贸
易、批发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按审批部门的审批以及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马森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82.9526%,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持股 17.0474%
2、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282,284.43 408,704.41
负债总额 244,486.48 330,253.39
所有者权益 37,797.95 78,451.02
营业收入 991,103.01 745,529.81
营业利润 464.66 601.45
净利润 340.16 452.95
资产负债率 86.61% 80.80%
(二)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310 室
法定代表人 林良杰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企业管理;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持股 98%,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
有限公司 2%
2、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67,894.19 302,020.12
负债总额 114,560.5 248,571.58
所有者权益 53,333.7 53,448.54
营业收入 423,564.54 310,272.36
营业利润 577.8 207.82
净利润 457.24 114.84
资产负债率 68.23 82.30%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马森南京、马森张家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属于“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马森南京、马森张家港专注于液化石油气的贸易业务,自运营以来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就马森南京 20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公司拟就马森南京 10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公司拟就马森南京 20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公司拟就马森张家港 18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00 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有限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
署《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1(反担保人)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 1(借款人):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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