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0 16:18:49
股票简称:中绿电 股票代码:000537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 6 号楼 202-4 单元)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一、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3 号)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项下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本期债券的全称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25 绿电 G1”,债券代码为“524531”。
三、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请参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确认其具备相关申购资格,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五、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
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资信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本期债项评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
发行人或本期债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或者出现监管规定、委托评级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联合资信可以终止或撤销评级。
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风险如下:
(1)公司装机规模大幅增长,后续电力消纳问题需关注。2024年,公司光伏装机容量大幅增加,并主要集中在2024年末并网运行,随着装机的稳定运行,公司发电量将增长,但2024年公司限电比明显提升,且新疆电网配套建设相对国内经济发达区域有待完善,需关注电网配套建设和后续电力消纳问题。
(2)公司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债务规模显著扩大。随着项目不断投入,2022-2024年底,公司债务规模逐年大幅增长,截至2024年底,公司债务规模较上年底增加153.87亿元至588.79亿元,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分别为72.25%和70.46% 。考虑到公司在建项目规模很大,未来杠杆或将进一步上升。
(3)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对资金形成占用。受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到位滞后影响,2022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不断增长。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0.81亿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1.58%。
六、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为 255.19 亿元(2025
年 6 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2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91%。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54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
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3 亿元、9.20 亿元和 10.09 亿元
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八、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T-
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T-1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十一、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二、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四、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债项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37),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十六、因发行人本期债券涉及到碳中和绿色债券认证更名,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本期债券的名称修改亦不影响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效力。
十七、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十八、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上市 指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总额为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天津中
募集说明书 指 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登记
记公司 结算机构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6 月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