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7 19:18:56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2025-03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电子
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9 人,其
中现场参会董事 4 人,董事李红淑、朱凤娥、刘强、郑钢、张劲松以视频方式参
会表决,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 2×66 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
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