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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5-10-31 19:39:49

证券简称:海目星 证券代码:68855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系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海目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
(二)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推出本持股计划。
(三)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的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62 人,约占公司员工
总人数 5,850 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1.06%,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
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 21.91 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约为 7,355.0161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7,355.0161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海目星 A 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本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335.6922万股,约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4775.9044 万股的 1.3549%。最终持股数量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在本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6 个月、28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持股计划将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亦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十一)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十三)本持股计划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公司监事会依法依规取消的,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的相关职责。
(十四)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持股计划将放弃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未来实施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置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在相关实操事务等方面独立运行,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将分别独立核算。
(十五)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8
第三章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确定标准......9
第四章 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11
第五章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15
第六章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16
第七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0
第八章 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21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7
第十章 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9
第十一章 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31
第十二章 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34
第十三章 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5
第十四章 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6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37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海目星、公司、本公司 指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指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本计划草案、本持股计 指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为对公司(含分、子公司)整体业绩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持有人会议 指 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指本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海目星 A 股普通股股票
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存续期 指 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
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止
本持股计划设定的持有人归属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所获授份额不
锁定期 指 得转让或处置的期间,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号》 作》
《公司章程》 指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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