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正平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豁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8:09:30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07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平股份”)、子公司 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孙公司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建设”)、控股孙公司青海正宁兴环保再生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正宁兴”)与相关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
    ●经核算,本次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2555.96 万元(未经
 审计),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及会 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为化解风险,减轻债务压力,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方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债权方 支持,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近日,公司及子公司生光矿业、孙公司金丰建设、控 股孙公司正宁兴与相关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对部分债务进行豁免。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债务豁免的主要情况
    (一)正平股份、生光矿业、金丰建设
    正平股份、生光矿业、金丰建设与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和 解协议,针对合计 10,910 万元借款的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债务人):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债务人):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利率按 5%收取;
  (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借款利率按年息 2.5%收取,违约金及逾
期利息予以豁免;
  (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对上述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
以豁免,乙方、丙方、丁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1093.55 万元(未经审
计)。
  (二)生光矿业
  1、生光矿业与债权人上海华易晟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 3500 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上海华易晟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自 2023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利率按 5%收取;
  (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借款利率按年息 2.5%收取,违约金及逾
期利息予以豁免;
  (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对上述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
以豁免,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668.56 万元(未经审
计)。
  2、生光矿业与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 2300 万元借款
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5%收取;
  (2)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借款利率按年息 2.5%收取;
  (3)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予以豁免。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332.45 万元(未经审
计)。
  (三)正宁兴
  正宁兴与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针对借款余额 2150 万元的相关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豁免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债权人):江西宁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青海正宁兴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1)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利率按 5%收取;
  (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借款利率按年息 2.5%收取,违约金及逾
期利息予以豁免;
  (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对上述利息、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
以豁免,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经核算,该项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461.40 万元(未经审
计)。
  二、本次债务豁免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债务豁免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情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规模,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算,本次债务豁免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2555.96 万元(未经审
计),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为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改善负债结构,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针对利息减免、分阶段支付等事项积极进行协商,努力争取更多的支持。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