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20:53:51
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其他修订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相应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同步调整。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修订内容加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为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原广东彩色显像管总公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为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原广东彩色显像管总公司)、福民发司)、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经济贸易总公司、 展有限公司、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经济贸易总公司、东莞市银川能源实业公司,
东莞市银川能源实业公司,在公司成立时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34,424 万股、16, 在公司成立时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34,424 万股、16,000 万股、1,288 万股、192 万股、96
000 万股、1,288 万股、192 万股、96 万股,出资方式为以资产折价,出资时间 万股,出资方式为以资产折价,出资时间为 1997 年,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7)
为 1997 年,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7)京会兴字第 226 号与(97) 京会兴字第 226 号与(97)京会兴字第 36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其中,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为外
京会兴字第 36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其中,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为外资股股东。 资股股东。
2005 年,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划转给东莞市公路桥梁开 2005 年,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划转给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
发建设总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更名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 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更名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 8 月 7 日更名为东
08 年,福民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31,291,633 股以协议转让方 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福民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3
式转让给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除此之外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已通过股票二级市 1,291,633 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除此之外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已通
场全部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过股票二级市场全部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39,516,992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39,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39,516,992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39,516,992
516,992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公司发起人股东(含承接发起人责任的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发起人股东(含承接发起人责任的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民发展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数分别为 434,671, 有限公司、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数分别为 434,671,714 股(占 41.81%)、
714 股(占 41.81%)、259,879,247 股(占 25%)、31,291,633 股(占 3.01%)。 259,879,247 股(占 25%)、31,291,633 股(占 3.01%)。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
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