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8:24:03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非独立董事中含职工代表董事 3 名,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和平先生、易华蓉女士、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曾凡跃先生、王栋先生及代冰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凡跃先生、代冰洁女士及王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凡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当选的董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3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按相关规定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各位董事辛勤付出,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燕燕女士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燕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燕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燕燕女士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陈燕燕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并将尽快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燕燕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燕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和平先生
周和平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生,高级工程师;199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历任公司首席技术官,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全资子公司沃尔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和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139,563,80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8%;周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 189,563,80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易华蓉女士为周和平先生配偶,周和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和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易华蓉女士
易华蓉女士,中国国籍,198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财经大学教师,2014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电子产品业务运营负责人、企业文化负责人、投资业务负责人,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华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青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通怡芙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易华蓉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为夫妻关系,易华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易华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李文友先生
李文友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生,博士,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开大学环境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开大学)中级化学实验室主任、化学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一审核组委员。现为《分析试验室》编委、《分析科学学报》编委、药物化学生物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南开大学)固定研究人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文友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文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凡跃先生
曾凡跃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生,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职于四川省大邑盐厂、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凡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凡跃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凡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代冰洁女士
代冰洁女士,中国国籍,1991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7 月加入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历任供应链主管、账目主管、法务经理,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冰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代冰洁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代冰洁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王栋先生
王栋先生,中国香港籍,1978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浙商银行、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曾任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秘书长、中国金石(01380,HK)非执行董事、云游控股(00484,HK)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委员,兼东吴证券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吴证券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中资期货业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栋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