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9:24:54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2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大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拟聘任天健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2024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客户家数 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2017年度、2019年度
所需在5% 的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华仪电气、 范围内与华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年3月6日 仪电气承担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天健所 连带责任,天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健所已按期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履行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淑芬,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丽,202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潘晶晶,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所为本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7年,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拟聘任天健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大信所、天健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大信所、天健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
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