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7 20:19:48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3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零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江敏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3人,代表公司股份1,000,273,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603%(“总股本”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780,764,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38人,代表公司股
份219,509,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66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38人,代表股份219,509,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66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金成先生、刘建华先生、江敏女士、艾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刘金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63,112,8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82,348,14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709%。
刘金成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66,099,74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3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85,335,03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316%。
刘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江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52,458,81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9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71,694,1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173%。
江敏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艾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61,927,30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6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81,162,5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08%。
艾新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春歌女士、谢石松先生、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春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65,775,8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1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85,011,1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841%。
李春歌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66,359,7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9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85,595,0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501%。
谢石松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966,351,03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8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得票数185,586,33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461%。
杜小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刘建华、江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9,509,057股,表决结果为:
同意218,756,3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
反对514,37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弃权238,31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218,756,36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
反对514,37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弃权238,31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99,462,99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
反对472,25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弃权338,51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218,698,28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6%;
反对472,25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
弃权338,51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楚怡律师、周云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