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6-1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申报稿)(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10-27 17:14:40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贸委企改〔1999〕698 号文批准,由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果与蔬菜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兴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苏大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13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发行字〔2000〕178 号文核准,2000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 8,000 万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25,220 万元。2004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江苏省农垦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7,105 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7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公司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12 月 20
日流通股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
5,200 万股,流通股每 10 股获得 6.5 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份以
此获取上市流通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25,220 万股增至30,420 万股。
2011 年 3 月 22 日,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来函通知,根据新华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弘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7,105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上述两家公司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
2012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6,309 万股,本
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30,420 万股增至 36,729 万股。
2015 年 10 月,本公司向特定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 4,919.42
万股;向配套融资方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用于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1,639.81 万股,共计发行股份 6,559.23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6,729 万股增至 43,287.95
万股。
2016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432,879,4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972,767.90 元;同时,公司使用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649,319,19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82,198,663 股。
本公司原名为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名称变更为中农发种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12 日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
925016E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何才文,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 31号 5 幢 318 室。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资贸易、种子、农业生产资料行业。主要产品为:玉米、水稻、小麦、油菜、花生、棉花、豆类等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及农药中间体,化肥贸易等。
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花卉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母公司是: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500 万元
重要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的应收款项 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500 万元
重要的联营合营企业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5%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预算 500 万元
重要政府补助 占当期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

农发种业600313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