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2 19:36:39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1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85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82,996,503 股(不包括库存
股份)的 1.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公司住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6 号
注册资本 68,507.890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石俊峰
成立时间 2003-03-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7453848380
A 股股票简称 龙蟠科技
A 股股票代码 603906
H 股股票简称 龙蟠科技
H 股股票代码 02465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5-85803310
公司网站 www.lopal.cn
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7,673,051,137.54 8,729,478,556.11 14,071,642,95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5,668,136.55 -1,233,323,456.08 752,923,904.9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87,935,298.50 -1,239,872,549.54 693,351,582.0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19,463,771.60 885,625,773.54 -3,249,144,279.47
流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80,249,444.73 3,452,174,101.30 4,722,640,242.61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5,808,967,540.61 17,226,826,558.48 14,690,671,466.98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 -2.18 1.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2.19 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19 -2.19 1.31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1.52 -30.24 21.12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29 -30.41 19.45
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石俊峰,董事朱香兰、吕振亚、沈志勇、秦建、张羿,独立董事耿成轩、李庆文、叶新、康锦里。
2、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分别是:石俊峰、沈志勇、秦建、张羿。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85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权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00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或退休返聘协议。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约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张羿 董事、董事会秘书 8 1.17% 0.0117%
2 吕振亚 董事 7 1.02% 0.0102%
3 秦建 董事、副总经理 3 0.44% 0.004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67 97.37% 0.9736%
人员(297 人)
合计(300 人) 685 100.00% 0.999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6 个月、28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6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