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0 18:30:28
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5-042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源东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朗弘”)将自有车间厂房建筑物屋顶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屋顶无偿出租给襄阳星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豪新能源”),由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长源朗弘以国家电网公布执行电价 90%的价格优先向其采购电站所发电力,以达到降低企业能耗指标、降低用电成本、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的目的。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5 年,项目全周期内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9,25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佐元、李从容、李险
峰、李易轩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 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李佐
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应回避表决,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二)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
关联交易 本次预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占 同 类 额与上年实
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业 务 比 际发生金额
(万元) 例(%)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例(%) 差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襄阳星源康
向关联人 豪新能源有 19,250 9.26 0 0 0 不适用
购买电力 限公司
- 19,250 9.26 0 0 0 不适用
注:①本次预计金额,按照一年预估金额 770 万,以合同签订 25 年全周期进行计算总额为 19,250 万
元。②占同类业务比例,按照一年预估金额 770 万,占公司 2024 年全年用电总额 8,315 万元比例进行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襄阳星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光化大道西侧环 5 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佐元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襄阳星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康豪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正常,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源朗弘将自有车间厂房建筑物屋顶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屋顶无偿出租给康豪新能源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长源朗弘以国家电网公布执行电价 90%的价格优先向其采购电站所发电力,以达到降低企业能耗指标、降低用电成本、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的目的。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拟与康豪新能源签订《能源管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1、长源朗弘同意将其拥有的自有车间厂房建筑物屋顶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屋顶无偿出租给康豪新能源建设、安装、运营分布式光伏项目,康豪新能源应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长源朗弘提供专项节能服务,长源朗弘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并按月向甲方支付电费。
2、使用期限内,康豪新能源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协议屋顶;项目建成
投运后,康豪新能源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长源朗弘供应本项目所发电量。
3、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0 年,自本项目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开始计算,前述期限到期后自动延期 5 年,总计为二十五年。协议屋顶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到期后自动延期 5 年,自协议屋顶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4、每月应付电费=尖峰、峰、平、谷期间的实际消纳量 X 当地国家电网公布的尖峰、峰、平、谷期间对应的执行电价的九折(即执行电价的 90%)。如当年电费打折收益低于电站组件占地总面积(单块组件面积*组件总数量)*7 元/平方/年,则康豪新能源需在次年 1 月向甲方补足差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帮助企业节省用电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