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7 16:25:46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5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为:
非独立董事:肖力升先生、王桂猛先生、喻永贤先生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加快其他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补选工作,确保公司治理层和生产经营稳定。
独立董事:林艳女士、巴琦先生和彭桂芬女士
职工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第 100 条的规定,公司将尽快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肖力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为公司的法定
三、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议事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彭桂芬、林艳、巴琦、
1 审计委员会 彭桂芬(会计专业人士)
王桂猛
2 提名委员会 巴琦 林艳、巴琦、王桂猛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彭桂芬(会计专业人士) 彭桂芬、巴琦、王桂猛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一)聘任肖力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上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第一部分 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
务代表管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续聘赵静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静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赵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
电话:0874-8256825
传真:0874-8256039
电子邮箱:948534951@qq.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个人简历
(一)董事长
肖力升先生:1985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6 月以人才引进方式到曲靖工作,曾在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东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
肖力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力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彭桂芬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文秘专
业。1993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云南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云南云汽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任质量控制总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任总所合伙人、云南分所负责人。2013
年 5 月取得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2008 年 4 月取得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证书,2003 年 9 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
业务。
彭桂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桂芬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艳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 5 月出生,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博士。
2009 年 12 月至今,先后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挂职锻炼副总经理,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短期访问学者、副团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 6 月取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冶金工程高等学校教育资格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牵头建成云南省中老能矿分析与技术创新国际联合研发中心,和云铝润鑫铝业共建云南省铝电解固废协同处理及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云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入选第五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
林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巴琦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 11 月出生,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2005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西安天正法律服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英茂集团法务负责人,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5 年取得云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2022 年取得企业合规师执业能力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在律所主要从事企业收购并购及公司 A 股上市业务项目,调查过上百家公司。
巴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巴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