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17 15:44:45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4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3.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9:3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 2 号世贸万锦 10 层、北京市海
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26 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 16: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 会务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传真号码:0432-66464940、010-62686203。
9. 会议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