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汉芯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4 20:50:41
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5-003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0,795,955.14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941,121.74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文)同意,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27.90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00元。截至2025年9月2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27.902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533,67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013,500.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520,17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拟用募 调整后拟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入金 资金投入金额
额
1 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 291,294,600.00 291,294,600.00 291,294,600.00
台升级项目
2 电子产业协同制造服务平台 134,315,400.00 134,315,400.00 -
建设项目
3 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 95,976,600.00 95,976,600.00 80,225,574.30
合计 521,586,600.00 521,586,600.00 371,520,174.3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9月25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1,083,518.50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00,795,955.1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535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额 入金额
1 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 291,294,600.00 166,129,482.11 166,129,482.11
易平台升级项目
2 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 80,225,574.30 34,954,036.39 34,666,473.03
合计 371,520,174.30 201,083,518.50 200,795,955.14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013,500.70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5,941,121.7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5,941,121.74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不含增值
(不含增值税) 税)
1 审计费 11,406,037.67 11,406,037.67
2 律师费 1,400,000.00 1,400,000.00
3 保荐费 3,100,000.00 3,100,000.00
4 发行手续费用 35,084.07 35,084.07
合计 15,941,121.74 15,941,121.74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作出如下安排:“若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募投项目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535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云汉芯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535号);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