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4 18:24:05
证券代码:920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5 日,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三)授予权益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300.00 万份
3、授予人数:47 人
4、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81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
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40%
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
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20.00% 12.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38.00% 22.80%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年 58.70% 35.22%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以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 A≥Am X = 100%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An≤ A < Am X =A/Am
增长率(A) A < An X =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若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
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权益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将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
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公司
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
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8、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本的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1 魏增祥 董事长 6.70 2.23% 0.07%
2 刘艳霞 董事、总经理 13.00 4.33% 0.13%
3 魏杰 董事、副总经理 12.20 4.07% 0.12%
4 王德庆 执行总经理 11.70 3.90% 0.12%
5 李锴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0.70 3.57% 0.11%
6 孙轶炜 副总经理 10.70 3.57% 0.11%
7 吴洲凯 副总经理 10.70 3.57% 0.11%
8 薛艳艳 董事会秘书 10.70 3.57% 0.11%
9 孙若江 财务总监 10.70 3.57% 0.11%
10 孙振 职工董事 6.10 2.03% 0.06%
其他重要人员(37 人) 196.80 65.60% 2.01%
合计 300.00 100.00% 3.06%
注:1、除魏增祥先生、魏杰女士、李琦先生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