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4 17:06:38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10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 年 10 月 17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100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5 元/股(调整后)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 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之后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钉钉平台对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3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4、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4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0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成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登记完成。
5、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4.60 元/股调整为 4.55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4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00万股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人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5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7、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核心骨干(7 人) 100 100% 0.127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分为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汇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