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3 20:59:53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
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贵投资”)
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与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星浩控股”)及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宸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 14.61%股份,共计 108,945,566 股。若本次交易最终得以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情况将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若过程中出现影响本次
交易的重大风险,则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2023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作出承诺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
投资与星浩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星宸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和汉贵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 14.61%股份,共计108,945,566 股。转让价格为 8.26 元/股,合计总金额为 90,000.00万元。其中:星浩控股受让富邦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60,525,314 股股份;星宸投资受让富邦集团、汉贵投资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28,894,686 股股份、19,525,566 股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富邦集团变更为星浩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宋汉平、傅才、胡铮辉组成的管理团队变更为邱中勋。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富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星浩
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星宸投资在公司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富邦集团 89,420,000 11.99% - -
汉贵投资 19,525,566 2.62% - -
富邦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 108,945,566 14.61% - -
星浩控股 - - 60,525,314 8.12%
星宸投资 - - 48,420,252 6.49%
星浩控股及其一 - -
致行动人合计 108,945,566 14.61%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日,富邦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汉平
注册资本 27,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 2 号 4、5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36980662W
营业期限 长期
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金属材料、建材、日用品、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
经营范围 工艺品、文体用品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宋汉平
通讯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188 号富邦中心 D 座 25 楼
截止公告日,汉贵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炜
公司名称 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52 号 1115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230MA1JX66272
码
营业期限 2016-02-04 至 2026-02-03
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
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经营范围 民意测验),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知识产权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52 号 1115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转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份受让方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日,星浩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 1397 号 10 幢 2 楼 23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50,0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EPR8K36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经营范围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5-07-03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 1397 号 10 幢 2 楼 231
室
截止公告日,星宸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 1397 号 10 幢 1 楼 13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出资额 41,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3MAEWQXEB2N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5 年 9 月 28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 1397 号 10 幢 1 楼 135
室
(三)相关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出让方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汉贵投资与受让方星浩控股和星宸投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星浩控股和星宸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星浩控股和星宸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星浩控股和星宸投资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0 月 13 日,星浩控股及星宸投资与富邦集团及汉贵投资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二:浙江星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二: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甲方一、甲方二合称“受让方”或“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转让方”或“乙方”,甲方、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或“各方”,视文义要求而定。
......
2、本次股份转让
2.1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08,945,56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4.61%,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标的股份。其中甲方一受让乙方一持有的目标公司 60,525,314 股股份;甲方二受让乙方一、乙方二分别持有的目标公司 28,894,686 股股份、19,525,566 股股份。
2.2 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依附于标的股份上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交割完成后,甲方一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甲方二为甲方一的一致行动人。此外,甲方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8,420,252 股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甲方一。
3、股权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3.1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 8.26 元/股,不低于
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90,000 万元,其中甲方一应支付给乙方一的转让价款为50,000 万元;甲方二应支付给乙方一、乙方二的转让价款分别为23,869.92 万元、16,130.08 万元。
双方确认,不会因目标公司的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等因素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避免疑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止的期间内,目标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除权除息规则同时作相应调整,但合计转
让价款 90,000 万元不变。
3.2 双方一致同意,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安排如下:
3.2.1 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自本协议生效及本协议第 3.3.1 条约定
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得到受让方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支付转让价款的 10%,即 9,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