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博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09 18:02:14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5-096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 23 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
“博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4.6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4.68元/股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股本比例持续增加,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结合前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增加后,“博23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09 号”文核准,宁波博威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7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70,000.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 7号文同意,公司 170,00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 23 转债”,
债券代码“113069”。
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博 23 转债”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5.63 元/股。因公司实
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博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5.63 元/股调整为
15.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19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博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博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18 元/股调
整为 14.6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3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 “博 23 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7)。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 人离职,其已不满足继续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80,000 股限
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80)。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申请,预计本次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完成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95)。
2、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期权代码:1000000398)的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6 月
29 日,目前行权期已结束;第二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399)的实际可行
权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2026 年 6 月 29 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
1000000530)的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29 日,目前尚
处于行权阶段。
自 2025 年 6 月 3 日(前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10,716,521 股,增加公司股本数量为 10,716,521 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及规定,在“博 23 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及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约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期权行权股份增加事项均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 P0=14.68 元/股,A1=11.24903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A2=14.35 元/股(期权自主行权价格);K1=-280,000/821,842,203≈-0.03407%,其中 280,000 股为本次注销数量,821,842,203 股为本次注销前总股本
(2025 年 9 月 30 日);K2=10,716,521/811,125,682≈1.32119%,其中 10,716,521 为前
次调整转股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新增期权行权数量,811,125,682 为前次调整转股
价生效日前一日总股本(2025 年 6 月 2日)及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新增转股数量之
和。
P1= ( P0+A1×k1+A2×k2 ) / ( 1+k1+k2 ) ={14.68+11.24903×(-
0.03407%)+14.35×1.32119%}/{1+(-0.03407%)+1.32119%}≈14.68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